| 发布单位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 发布文号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7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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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15-11-10 | 生效日期 | 2015-11-10 |
| 有效性状态 |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性 | 规章 | 专业属性 | 其他 |
| 备注 | |||
现公布《关于废止〈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局长 张茅
2015年11月10日
关于废止《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决定
为贯彻实施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适应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现决定废止《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09年7月3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43号)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2009年7月3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44号)。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