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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饮用自制药酒的食品安全风险警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1-19 14:09:06 来源:互联网

  自制药酒在中国有着悠久的历史,不同药物配制的酒功效不同。在冬季适量的饮用药酒对身体是有好处的,但是制作药酒的原料使用不当,药酒就会变“毒酒”。

 

  在自制药酒过程中有四类中药需要特别留意,近几年来因这四类中药引起药酒中毒的事件屡有发生:

 

  一、“马钱子”,该药毒性较大,必须泡制后才可药用,超量或长期服用可引起毒性反应,严重者可导致昏迷;

 

  二、“川乌”“草乌”,此药泡制和煎煮后,对人体感觉神经和运动神经有麻痹作用,生的川乌、草乌毒性极大,严禁作为中药饮片直接泡酒;

 

  三、“水蛭”,中医用于破血逐瘀、通经,超量或长期服用可引起内脏出血和肾损害,故有出血倾向的病人禁用。

 

  四、“苍耳子”,对心脏有抑制作用,能使心率减慢、收缩力减弱。

 

  为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广大群众谨防不当饮用自制药酒损伤身体乃至危及生命。百色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群众:

 

  一、不要盲目自制、饮用药酒,不购买、饮用无标签标识、浸泡药材成分不清等来历不明的药酒,如有养生保健需要自制药酒的,应在中医师、中药师的指导下进行,并到正规药店采购药物。

 

  二、不要随便相信秘方、偏方,避免在不了解药性的情况下,盲目按秘方、偏方自制药酒使用。不用断肠草、乌头、附子等有毒成分的中草药浸泡药酒。

 

  三、药酒并不是任何人都适合饮用的,也不是可以无限量、无期限地服用,一定要根据自己的年龄、体质来选择,而且药酒也不宜过量饮用。

 

  四、餐饮单位应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经营自制药酒,不得添加药品,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须在盛装容器上标示酒类生产者名称、泡制材料的名称、数量及泡制日期。

 

  五、市民在餐饮单位饮用自制药酒后,如出现恶心、眩晕、胸闷、肢体麻木等中毒症状,应立即采取催吐等措施,尽快就医,并拨打12315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

 

  六、市民在餐饮单位就餐时,如发现自制药酒添加药品或未在盛装容器上标示酒类生产者名称、泡制材料的名称、数量及泡制日期的,请拨打12315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进行举报。

 

  百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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