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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585号(农林水利类245号)提案答复的摘要(农办案〔2021〕72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9-03 13:05:22 来源:互联网

张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高度重视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与研发的提案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全面推进国家农业种质资源普查、基础设施体系及大数据共享系统建设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工作,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9〕56号),对资源保护利用等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推动资源保护利用取得明显成效。一是种质资源保护体系逐步建立。我国已建立起以农作物种质长期库为核心、中期库和种质圃为支撑、原生境保护区为补充的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体系;形成了国家级畜禽保种场、保护区、基因库与省级保种场(区、库)相衔接的畜禽种质资源保护体系。2019年开工建设的国家农作物种质资源长期库预计今年将投入使用,长期保存能力将达150万份,居世界第一。国家畜禽基因库建设已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立项,设计保存能力居世界第一。二是第三次农业种质资源普查加快推进。2015年,我部启动了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在已普查17个省份基础上,今年新启动山西、内蒙古等14个省份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将实现全国农业县(市、区)全覆盖。今年3月23日,国务院领导同志出席全国农业种质资源普查电视电话会议,部署推进全国农业种质资源普查工作,要求三年内全面完成全国第三次农作物、第三次畜禽和第一次水产种质资源普查,做到应收尽收、应保尽保。下一步,我部将按照种业振兴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全国种质资源普查工作,推动有条件的省率先启动农业微生物种质资源调查,有序推进种质资源库(圃、场、区)以及大数据系统建设,切实夯实种业创新发展的资源基础。

 

  二、关于建立全国农业种质资源鉴定评价及种质安全监测预警体系,开展全国农业种质资源登记

 

  近年来,我部会同科技部等有关部门积极支持开展种质资源鉴定评价及创新利用,有序推进种质资源登记工作。一是种质资源鉴定评价初见成效。“十三五”期间,通过对农作物种质资源鉴定评价,筛选出特性突出、有育种价值的重要种质资源,创制了“普冰”小麦、白羽肉鸭等系列新种质,培育推广了一大批突破性新品种。二是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有力支持种质资源利用。“十三五”以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通过“七大农作物育种”重点专项强化种质资源鉴定评价利用。三是种质资源信息管理不断加强。加快构建种质资源大数据平台,将国家和省级农业种质资源登记、保护单位确定、资源信息汇交、共享利用以及监督管理等信息统一纳入平台管理。加快推动国家与省级之间、保护单位之间种质资源信息实现互联互通与共享共用。下一步,我部将着力完善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利用体系,建立国家统筹、分级负责、有机衔接的保护机制,依托有关单位搭建农业种质资源鉴定评价与新基因发掘平台,形成全国统筹、分工协作的鉴定评价体系,开展精准鉴定评价,发掘优异种质与基因。探索建立国家农业种质资源交易平台,支持创新种质上市公开交易、作价到企业投资入股,切实将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三、关于建立中央地方财政与社会共同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加大龙头企业并购整合力度提升产业竞争力

 

  近年来,我部积极引导财政、金融、人才等政策、技术及资源向企业集聚。“十三五”以来,通过现代种业提升工程支持种业企业,推动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商业化育种体系。通过中央财政科技计划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承担国家科研任务。下一步,我部将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承担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任务,鼓励“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开展种质资源收集、鉴定和创制,逐步成为种质创新利用的主体。支持企业加快并购整合和资源重组,促进优异种质向优势企业集中,加快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突破性品种的龙头企业和优势特色企业。

 

  四、关于建立合理的农业种质资源绩效考核和人才评价机制

 

  2014年,我部联合科技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开展种业科研成果机构与科研人员权益比例试点工作的通知》,部署开展种业权益比例改革试点,给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赋权”“让利”。2016年,我部联合科技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扩大种业人才发展和科研成果权益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扩大种业权益比例改革试点范围,加快建立健全种业人才培养、评价、流动和分类管理机制,在激发创新活力、加快成果转化、促进人才流动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下一步,我部将深入贯彻中央关于种质资源保护利用相关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和人才评价机制,研究和细化种质资源保护相关科技人员绩效工资、职称评定、分类评价、表彰奖励等政策,不断提高种业科研人员创新积极性,为农业种质资源队伍建设和人才成长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五、关于加强国际合作交流

 

  近年来,我国农业科研院所与企业广泛开展种质资源国际交流与合作,有力促进了育种创新发展,但获取资源难度日益加大。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种业振兴相关部署,修订完善《农作物种质资源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支持和鼓励开展农业种质资源国际合作交流,积极引进国外优异种质资源,服务国内种业创新发展。同时,支持海南省建设全球动植物种质资源引进中转基地,形成资源引进快速通道。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21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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