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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057号(农林水利类122号)提案答复的摘要(农办案〔2021〕92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9-03 13:05:25 来源:互联网

何一心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的提案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国家级种业数据中心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工作,2019年印发《关于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9〕56号),要求充分整合利用现有资源,构建全国统一的农业种质资源大数据平台,推进数字化动态监测、信息化监督管理。目前,我部已组织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全国畜牧总站等单位起草形成农业种质资源大数据平台建设方案,同时积极争取中央财政给予专项经费支持。下一步,我部将加快推进农业种质资源大数据平台建设,并与国家种业大数据平台相衔接。尽快将国家和省级农业种质资源登记、保护单位确定、资源信息汇交、共享利用、监管等信息统一纳入平台管理,实现国家与省级之间、保护单位之间信息的互联互通与共享查询,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利用信息化管理提供有力支撑。

 

  二、关于各省地县(市)尽快出台具体行动方案,扶持当地的种业工程

 

  我部一直高度重视国家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体系建设。“十三五”以来,我部会同国家发改委累计安排中央财政资金,新建改扩建一批农业种质资源保护设施。已布局建立了国家农作物种质资源长期库,复份库,中期库和种质资源圃为支撑、原生境保护区为补充的作物种质资源保护体系,形成国家级畜禽保种场、保护区、基因库与省级保种场(区、库)相衔接的畜禽种质资源保护体系,保藏了农作物种质资源、畜禽地方品种和遗传材料。目前,全国20多个省份已制定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发展规划,我部和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正在分别确定国家和省级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单位,并相应组织开展农业种质资源登记,实行统一身份信息管理。下一步,我部将在“十四五”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建议中继续加强国家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体系建设,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各地各有关单位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工作的监督考核,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

 

  三、关于依托国家级种质平台,有关部委及地方政府设立种业科技与产业化专项资金扶持当地有特色的种业工程

 

  国家鼓励支持地方品种申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和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发展以特色地方品种开发为主的种业企业,推动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近年来,各地积极利用优异种质资源打造富民产业、带领农民脱贫致富、助力乡村振兴。如四川省米易县傈僳族栽种的梯田红米,产业化开发和农旅有机融合;遮放贡米、若羌红枣、洞庭碧螺春、宁乡猪、清远麻鸡、临武鸭、天津小站稻、浙江金华猪等一批优异地方品种资源在推进区域特色产业发展、打造特色品牌、助力乡村振兴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下一步,我部将积极推动各地加快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和落实落地,出台适宜不同地域资源禀赋的扶持举措。积极引导和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参与特色地方资源开发,加强地方特色资源保护与利用。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打造特色优势产业,助力乡村特色经济加快发展。

 

  四、关于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和企业开展产学研用紧密合作,选育具有突破性的品种

 

  2014年以来,我部组织实施国家良种重大科研联合攻关,创新资源保护与共享交流机制,促进了产学研用有机融合,加快推进突破性品种选育。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通过“七大农作物育种”重点专项部署支持种质资源鉴定利用,创制了“普冰”小麦等系列新种质,培育推广了一大批突破性新品种。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持续推进农业种质资源鉴定评价,依托有关单位搭建鉴定评价与新基因发掘平台,形成全国统筹、分工协作的鉴定评价体系。支持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开展种质创新,促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同时深度开发特色地方品种,将优势资源转化打造成优势产业、优势品牌。

 

  五、关于鼓励和支持种业基础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创造有利条件引导人才到基层和企业从事种业研究、示范与推广

 

  我部积极探索改革举措,鼓励和推进种业人才去企业、到基层。2014年启动种业科研成果机构与科研人员权益比例改革试点,给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赋权”“让利”,激励科研人员到企业持股兼职。2016年,我部联合科技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扩大种业人才发展和科研成果权益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探索建立健全种业人才培养、评价、流动和分类管理机制,在激发创新活力、加快成果转化、促进人才流动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2019年我部启动农业科技成果产权制度和种质资源人才评价改革试点,探索建立科技成果分类赋权制度,赋予科研人员成果所有权,探索种业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新路子。下一步,我部将以推进农业科技成果产权制度和种质资源人才评价改革试点为抓手,推动种质资源保护科技人员分类评价制度、绩效工资与职称评定制度、表彰奖励制度等落实落地,提高科研人员创新积极性,引导人才到基层和企业。

 

  六、关于加强新品种的示范推广力度

 

  我部高度重视新品种展示示范工作。近三年来,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安排农作物新品种展示示范点,展示示范审定和登记作物品种,建立区域性集中展示评价点,水稻、小麦、玉米、蔬菜等作物全国性观摩活动线上线下观摩人数累计超过100万人次,点面结合、各方协作、多方投入的品种展示评价和示范推广机制基本形成。下一步,我部将积极推动做好品种展示评价工作,按作物分区域在主产区打造区域性集中展示评价基地。完善全国品种展示评价信息平台,关注市场新需求,推动转化新成果,确保展示品种符合安全、绿色、高效要求。支持代表性强、基础条件好、运行稳定的省级展示基地建设,为各地做好展示评价工作提供典型示范。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21年8月20日

 

  联系部门及电话: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

 

  010-59193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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